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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客运站管理规定》以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现对包车经营到期延续重新许可等相关事项进行公示(详见下表),对公示的许可事项,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管理中心客运公交处反映。个人反映意见须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
联系地址:**市**区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邮编:325000,联系电话:****点击查看9971、****点击查看6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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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9日
申请编号 | 申请内容 | 申报企业 |
****点击查看 | 省际包车标志牌号****点击查看150车牌号浙C.79240、标志牌号****点击查看147车牌号浙C.50850、标志牌号****点击查看146车牌号浙C.78421、标志牌号****点击查看145车牌号浙C.56933、标志牌号****点击查看149车牌号浙C.76206 到期经营权重新配置 | ****点击查看**公司 |
浙温交许〔2025〕****点击查看179 | 省际包车标志牌号****点击查看410车牌号浙C.K8201、标志牌号****点击查看411车牌号浙C.K8226、标志牌号****点击查看412车牌号浙C.K8320、标志牌号****点击查看413车牌号浙C.K8395、标志牌号****点击查看414车牌号浙C.K8503 到期经营权重新配置 | **县楠****点击查看公司 |
浙温交许〔2025〕****点击查看087 | 省际包车标志牌号****点击查看340车牌号浙C.56013、标志牌号****点击查看341车牌号浙C.57210、标志牌号****点击查看342车牌号浙C.59132、标志牌号****点击查看361车牌号浙C.59301、标志牌号****点击查看343车牌号浙C.71595、标志牌号****点击查看339车牌号浙C.73832 到期经营权重新配置 | **市****点击查看**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