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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投资项目名称
**(仲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惠泽大道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仲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惠泽大道建设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仲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惠泽大道建设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9月25日
评标情况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9月25日
(二)评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9号评标室
****点击查看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1.****点击查看**公司
2.**经济****点击查看公司
3.**越众****点击查看公司
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5.**恒****点击查看公司
6.****点击查看
7.****点击查看**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款初步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6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否决投标情况说明:**经济****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未进行电子签名,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1)项规定,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经济****点击查看公司不通过初步评审。
(八)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无。
****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综合得分:93.06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恒****点击查看公司,综合得分:87.00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综合得分:86.49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点击查看000.00元
质量承诺
合格
工期
工期暂定为72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开工日期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
总监理
工程师
傅水庚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点击查看1162
业绩
1.**县城海丽大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1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总监代表1人,具有市政给水排水施工工程师技术职称、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业绩情况
1.**县梅陇镇镇区主干道升级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潼湖生态智慧区智慧大道工程(二标段);
3.**县城海丽大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4.中韩(**)产业园起步区一期市政道路“两横”(三和大道、社溪大道)监理;
5.**一路东段(**十路至疏港大道连接段)监理。
第二中标候选人
**恒****点击查看公司
冯春方
证书编号:****点击查看9196
1.**市四环**段(仲恺大道-惠南大道)工程。
3.总监代表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1.水口鹿江沥北侧道路建设工程;
2.**市新平大道改建工程;
3.**市四环**段(仲恺大道-惠南大道)工程;
4.疏港大道(沿海高速出口至跨石化大道)路面提升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753.00元
韩芳腾
证书编号:****点击查看5353
1.陈江大道北段工程。
3.总监代表1人,具有施工管理工程师技术职称、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1.联发大道(**大道至莲塘大道段)、莲塘大道(联发大道至银湖路段)建设工程;
2.东江科技园惠泽大道东段拓宽改造工程;
3.陈江大道北段工程;
4.**县环**路市政工程(产业大道至省道S365段)项目;
5.**五路(新荷大道-塘横大道)市政工程(第二标段)监理。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地址
**市**区**南六巷23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752-****点击查看44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点击查看运输局
0752-****点击查看329
**省**市**区**文明路交通大厦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 月 日
公示结束
日期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点击查看018)。
发布时间:2025年 月 日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项目开标时间:2025-09-25 公示开始时间:2025-09-28 公示结束时间:2025-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