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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等文件的规定,巨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27日,共30天。
二、反馈方式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公众如有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
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请在邮件名称上注明“**县巨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意见建议”字样并署通讯方式)。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局空间规划股:****点击查看@163.com
****点击查看政府: ****点击查看@163.com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局空间规划股: 0353-****点击查看388
****点击查看政府:0353-****点击查看006
《**县巨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