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投标人对**县疏港**延道路及配套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经公司组织人员核查相关资料,发现在定标过程中由于对文件的理解不深,定标理由存在有失公允的情况。为保证该项目招标程序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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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