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沙广汇大厦改造升级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澄清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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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沙广汇大厦改造升级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澄清公告1

同沙广汇大厦改造升级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同沙广汇大厦改造升级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澄清事项: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

澄清内容:

(一)招标公告第4条第(2)(3)点、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条第(2)(3)点及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三条,原文内容:

“1、具有有效期内的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有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等专项资质)。

2、投标人需为有效期内的在****点击查看建设局登记备案的企业(需附登记备案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修改为:

“1、具有有效期内的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有综合资质,或至少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中四项专项检测资质,或需至少具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中三项专项检测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

2、投标人需为有效期内的在****点击查看建设局登记备案的企业,且状态为“可用状态”(需附登记备案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新增第六条,新增内容:

“六、其他相关要求及说明

中标方须自行实施合同范围内60%或以上检测工作,若中标方无法实施部分检测项目,可在甲方代表或指派监理工程师共同见证下,委托另一家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完成上述无法实施项目。”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五条第5.6点,原文内容:

“5.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可将其不具有检测资质的项目委托给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实施检测,……”

修改为:

“5.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须自行实施合同范围内60%或以上检测工作,乙方可将其不具有检测资质的项目委托给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实施检测,……”

三、项目联系方式

若对本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详细地址:**省**市寮步镇寮**路138号

邮 编:523000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0769-****点击查看1960

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特此通知。

四、本次项目澄清公告****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单位:****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