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坡心镇圩镇周边路段(郁头鹅-家家乐)人行道铺设工程):
废标理由:不同意。因项目最终承诺报价书存在异常。
合同包1(坡心镇圩镇周边路段(郁头鹅-家家乐)人行道铺设工程):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何水波、卓达龙、苏龙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费用以项目成交总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按以下费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计取;100-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计取。 | |||
1 | 坡心镇圩镇周边路段(郁头鹅-家家乐)人行道铺设工程 | 0.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包1终止原因:采购人不接受评审报告,理由:不同意。因项目最终承诺报价书存在异常。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坡心镇谭阪圩
联系方式:0668-****点击查看100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市油城十路2号大院2号第5层1605房
联系方式:0668-****点击查看762
项目联系人:黎工
电 话:0668-****点击查看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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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