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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区2025年府通路次差等路整治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15日 11:0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9月1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钟正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点击查看5504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海科大厦4号楼11楼41107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点击查看18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武科东四路11号慧谷2栋1单元401-A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点击查看5504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2025年府通路次差等路整治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设备配置“1、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就地热再生机组(其中每套机组需包含加热机**、再生机一台、提升复拌机一台)的每有一套得6分,最多得12分。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2、供应商自有或租赁注浆设备(其中每套设备需包含钻机一台、车载式双液注浆设备一台)的每有一套得6分,最多得12分。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注:①自有设备或车辆提供购置合同或发票复印件,租用设备或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和设备出租方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复印件,车辆还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②也可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30日内设备车辆配齐并投入到项目使用)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更正为“1、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就地热再生机组(其中每套机组需包含加热机**、再生机一台、提升复拌机一台)的每有一套得6分,最多得12分。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2、供应商自有或租赁注浆设备(其中每套设备需包含钻机一台、车载式双液注浆设备一台)的每有一套得6分,最多得12分。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注:①自有设备或车辆提供购置合同或发票复印件,租用设备或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和设备出租方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复印件,车辆还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5日
1、计划备案编号:5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0009879[2025]00270;
2、采购预算:3,479,000.00元;
3、最高限价:3,479,000.00元;
4、品目名称:C****点击查看0400公路管理和养护服务;
5、监督单位:****点击查看财政局,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7142;
6、付款方式:
6.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自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合法发票及相关凭证材料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6.2、进度款,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现场收方单及相关资料报采购人审核,采购人自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合法发票及相关凭证材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6.3、尾款,项目审计后,审计结算报告报采购人审核,采购人自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合法发票及相关凭证材料后,以审定金额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
6.4、质保金,1年质保期满后,采购人自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合法发票及相关凭证材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剩余审定金额的5%。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海科大厦4号楼11楼41107室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1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武科东四路11号慧谷2栋1单元401-A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550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钟正东
电话:028-****点击查看5504
****点击查看
2025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