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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3-20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亳芜园区希百康企业道路开口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区**北路三区1号商住6户
成交费率:5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亳芜园区希百康企业道路开口项目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道口内所有市政设施、障碍物迁移(如路灯杆迁移需做基础,迁移部分地下线路做套管保护,绿化移植为确保绿化成活****点击查看中心所属绿化管养单位迁移并管养(涉及费用包含本次投标报价内)并保证100%存活率(若自行迁移,则包含两年养护期,保证100%存活,两年后移交**市亳芜****点击查看公司养护),轻型井盖更换为防沉降井盖,保证地下公共设施管线安全)。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付款方式:该项目无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工程实际发生量的85%支付进度款,余款待质保期(24个月)满前1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申请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审计结算后.同时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支付审计结算金额的100%。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雪、丁艳慧、丁克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4000元(包含评审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亳芜园区2.5产业园7楼,联系电话:173****点击查看0681。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园区2.5产业园25楼
联系方式:0558-****点击查看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亳芜园区2.5产业园7楼
联系方式:173****点击查看0681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