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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宁芜铁路扩能工程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征迁项目房屋拆除及拆除垃圾**化利用 ****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9-29 14: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宁芜铁路扩能工程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征迁项目房屋拆除及拆除垃圾**化利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06000元
采购需求:
宁芜铁路扩能工程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征迁项目房屋拆除及拆除垃圾**化利用,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2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依****点击查看委员会文件《关于做好拆迁垃圾**化利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字(2019)303号****点击查看委员会文件《关于发布我市建筑垃圾**化利用设施企业信息(2025年版)的通知》宁建建字(2025)17号要求,投标人须与**市建筑垃圾**化利用设施企业信息(2025年版)中的建筑垃圾**化利用设施企业签订建筑垃圾**化利用意向性**协议书,优先选用A类企业,本项目垃圾中包含拆建垃圾和装修垃圾,意向性**的建筑垃圾**化利用设施企业处置种类需满足要求,中标后需要提供正式建筑垃圾**化利用**协议。
建筑垃圾**化利用意向性**协议书中需留有意向性**的建筑垃圾**化利用设施企业的联系方式,开标过程中,****点击查看公司及评委将对随机抽取建筑垃圾**化利用设施企业对意向性**协议书的真伪进行核实,如投标人提供虚假的意向性**书,将予以废标处理。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5-09-29 14: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时间:2025-09-29 14:30 (**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开标与评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共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诚信档案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点击查看.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点击查看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打印时间为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注:
(1)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无需按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1)-(6)项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方可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供应商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点击查看.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点击查看230633ce9.html
6.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8.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盛安大道739****点击查看办事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科建路1155号科创产业园F栋908室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73****点击查看9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173****点击查看9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