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街道沙仔片区、核心片区8条道路建设工程

民众街道沙仔片区、核心片区8条道路建设工程

发布于 2025-07-23

中发改火炬投审〔2025〕27号

****点击查看开发区经统局关于民众街道沙仔片区、核心片区8条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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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民众街道沙仔片区、核心片区8条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86号)、《****点击查看政府关于印发**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深中**创新区投资环境,提升交通便捷性,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改善居民出行条件。根据《民众街道沙仔片区、核心片区8条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和评估报告,结合政府批复文件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同意建设“民众街道沙仔片区、核心片区8条道路建设工程”,项目代码:****点击查看,项目单位为****点击查看
二、项目建设地****点击查看开发区民众街道沙仔片区、核心片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包含民众大道、沙仔路、结青路、结红路、结新路、头围路、四最路(宏裕路)、革新路(**路)8条市政道路。其中民众大道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40米,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双向6车道,南起接源路,北至阳光大道,路线长2354.8米;沙仔路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2米,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双向6车道,西起番中公路,****点击查看公司,路线长4955.9米;结青路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6/24米,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双向6/4车道,南起宏裕路,北至沙仔路,路线长1320米;结红路为城市支路,红线宽15米,双向2车道,南起宏裕路,北至宏通路,路线长1128.7米;结新路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24米,双向4车道,南起平一路,北至沙仔路,路线长1179.2米;头围路为城市支路,红线宽18米,双向2车道,南起**路,北至平一路,路线长445.6米;四最路(宏裕路)为城市支路,红线宽18米,双向2车道西起头围路,**结新路,路线长588.2米;革新路(**路)为城市支路,红线宽18米,双向2车道,西起头围路,**结新路,路线长586.4米。路线总长12.559公里。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18468.61万元,建****点击查看开发区财政安排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0﹞86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的规定办理。
七、根据《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粤发改资环函﹝2017﹞6305号)规定,公路、城市道路项目属于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目录范围。请项目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及省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及标准,在项目动工建设前完成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及技术评审工作,并在项目设计和建设阶段,优化项目节能设计,选用节能设备,落实节能措施,加强管理,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中****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统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点击查看管委会、****点击查看办事处、****点击查看建设局、****点击查看**局、****点击查看执法局****点击查看保护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一、本次申请范围: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含安装工程)、监理。二、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相关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含安装工程)、监理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三、项目招标人组织招标时,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四、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点击查看.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