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大桥扩建工程(通风隔声窗)施工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沙溪大桥扩建工程(通风隔声窗)施工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发布于 2026-07-29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形式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投资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投资项目名称 沙溪大桥扩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沙溪大桥扩建工程(通风隔声窗)施工
标段(包)名称 沙溪大桥扩建工程(通风隔声窗)施工
公示名称 沙溪大桥扩建工程(通风隔声窗)施工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开标日期 2026年07月23日10时00分
****点击查看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结果如下:
1 广****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
2 **建****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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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
****点击查看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资格审查,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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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
3 广****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
4 ****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
异议受理部门 ****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地址 **市**区**街北环路87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点击查看0263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市**市桥桥兴大道457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黄靖仪 联系电话 020-****点击查看161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市**区****点击查看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点击查看2221
联系地址 ****点击查看大楼二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07月28日23时59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6年07月31日23时59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详见附件。
说明: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诉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应当递交投诉书,对资格审查结果的投诉还应提供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如有)。投诉书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


附件(2)
资审结果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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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报告(去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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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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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路桥类项目共招标过 4 次; 共合作路桥供应商 4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浙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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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道路工程, 中标 65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57次, 占比 87.69%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5 次, 中标金额 8546.89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3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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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道路工程, 中标 126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117 次, 占比 92.86%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72 次, 中标金额 46288.42
深圳****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道路工程, 中标 219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186 次, 占比 84.93%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7 次, 中标金额 42822.51
广东****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道路工程, 中标 140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140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4 次, 中标金额 117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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