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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县富安山路(沂邳路-滨**路)道路工程相关前期手续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点击查看
项目编号、标包:****点击查看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25.4(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根据沂发〔2025〕3号文件,**县富安山路(沂邳路-滨**路)道路工程相关前期手续,包括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环评报告等。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21〕10号)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承接主体,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意向承接主体,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4)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格证书;(5)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及分项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8)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应提交的材料:①有效的三证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③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④非失信被执行人、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非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声明。以上资料原件核验,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一式两份。注:获取评审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意向承接主体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现场资格审查为准。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5-06-09至2025-06-11(**时间)。
2、地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服务局四楼,沂博路与**路交汇处)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丽丽
2、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