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11-19 20:14
90天 |
1.1元 人民币 |
11,163,069元 人民币 |
其他评标办法 |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招标代理费修改为:“中标人支付,不单独列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根据**区等各级部门有关文件的60%计取,且项目代理费不超发改批复金额。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单位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本次报价时不单独列支。” 2、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项“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对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 3、为确保评分的公平公正,避免专家评分畸高畸低对评审结果的影响,技术标评分汇总时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本项目FYQ更新,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