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东互通至龙渊大道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市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龙泉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东互通至龙渊大道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市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6-06-24

**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东互通至龙渊大道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市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6-36A15

工程名称:**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东互通至龙渊大道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市政工程)

开标时间:2026年6月24日

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异议):项先生 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8548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范忠爱 联系电话:0578-****点击查看369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质量承诺

1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5978.00

360日历天

毛伟珍

合格

2

****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6533.00

360日历天

刘日娟

合格

3

****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1673.00

360日历天

肖垚霞

合格

4

****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6256.00

360日历天

杜锦鹏

合格

5

****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1950.00

360日历天

吴国威

合格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点击查看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点击查看915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点击查看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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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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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路桥类项目共招标过 4 次; 共合作路桥供应商 3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杭州****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道路工程, 中标 87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80次, 占比 91.95%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3 次, 中标金额 125.14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2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查看完整分析
浙江****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道路工程, 中标 3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3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丽水****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 中标 0 次, 占比 0.0%
重点地区: , 中标 0 次, 占比 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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