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东互通至龙渊大道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市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6-36A15
工程名称:**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东互通至龙渊大道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市政工程)
开标时间:2026年6月24日
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异议):项先生 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8548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范忠爱 联系电话:0578-****点击查看369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承诺 |
| 1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5978.00 | 360日历天 | 毛伟珍 | 合格 |
| 2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6533.00 | 360日历天 | 刘日娟 | 合格 |
| 3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1673.00 | 360日历天 | 肖垚霞 | 合格 |
| 4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6256.00 | 360日历天 | 杜锦鹏 | 合格 |
| 5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1950.00 | 360日历天 | 吴国威 | 合格 |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点击查看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点击查看915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点击查看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