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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点击查看委员会的**县枣市镇洒水村Y400道路修复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县枣市镇洒水村Y400道路修复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点击查看
4.采购项目预算:832382.16元,最高限价:707524.83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 / ;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707524.83 | **县枣市镇洒水村Y400道路修复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832382.16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路基路面工程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交通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交通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9月23日起至2025年9月28日止,每天08:30-12:00,15:00-17:30(**时间,下同),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点击查看(**县炎帝南路宏达小区201)。
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获取的)。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00(**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县炎帝南路1****点击查看改革局院内B栋五楼
3.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00
4.开标地点:**县炎帝南路1****点击查看改革局院内B栋五楼
七、公告期限
1.本磋****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县****点击查看委员会
(2)地址:**县枣市镇洒水村
(3)联系人:沈*平
(4)邮编:412400
(5)电话:****点击查看086****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点击查看
(2)地址:**县炎帝南路宏达小区201
(3)联系人:何志平、向志春、谭紫莹、陈杨
(4)邮编:412400
(5)电话:0731-****点击查看5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