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严塘镇龙脊村、金子桥村道路水毁恢复工程项目

新邵县严塘镇龙脊村、金子桥村道路水毁恢复工程项目

发布于 2026-10-13

招标详情

新邵县严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联系人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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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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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5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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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严塘镇龙脊村、金子桥村道路水毁恢复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严塘镇龙脊村、金子桥村道路水毁恢复工程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备案号:**财采计【2026】00014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采购磋商文件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二部分磋商须知正文5.授权委托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的社保),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请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凭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请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凭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否则,其响应文

更正日期: 2026 年 10 月 13 日

投标截止时间**至:2026年10月 20日09 点 30分(**时间)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院内

联系方式:刘女士/193****点击查看3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雍翠怡景小区门面G栋A11-A16

联系方式:张女士/188****点击查看27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93****点击查看339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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