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道(衡山路-庐山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更正公告

珠江道(衡山路-庐山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5-08-14
珠江道(**路-**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更正公告

原公告内容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发改法规[2014]1925号)第,依据《价格法》14部委39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服务类,一档:100万以下,收费金额480元,二档:100万-400万(含100万),收费金额880元。施工类:一档:400万以下,收金额880元,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现更正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依据《价格法》、《公共**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39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1、服务类,一档:100万以下,收费金额480元,二档:100万-400万(含100万),收费金额880元,三档:400万以上(含400万),视项目具体情况收费;2、施工类,一档:400万以下,收费金额880元,二档:400万以上(含400万),视项目具体情况收费。

以上更正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处均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