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万全区治超非现场执法智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

张家口市万全区治超非现场执法智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8-07

招标详情

张家口市万全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联系人2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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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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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基本情况 1.1.1 项目编号: ZKJW2025ZB010 1.1.2 项目名称: **市**区治超非现场执法智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1.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1.4 项目预算金额: 280416.00 元 最高限价: 280416.00 元 1.1.5 采购需求:

**市**区治超非现场执法智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1.1.6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内提交成果文件,后续服务直到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 1.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1.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2.1 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2.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残****点击查看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预留部分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不分包,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联合体□合同分包

□分包:

01包: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联合体□合同分包

02包: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联合体□合同分包

1.2.2.2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1.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2.3.1 ****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点击查看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1.2.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1.3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象新科技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www.****点击查看.top)。

(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象新科技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www.****点击查看.top)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人民币0元

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⑴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时00分(**时间)。

⑵地点:象新科技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www.****点击查看.top)。

1.5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6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不收取√收取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为按照成交金额,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代理合同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点击查看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不执行

□执行,执行方式: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象新科技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www.****点击查看.top)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7)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象新科技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www.****点击查看.top)。

(8)本项目为非双盲采购。

1.7 询问和质疑联系方式。

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和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7.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 **省**市**区孔家庄镇民主街19号

联系方式: 侯志刚 0313-****点击查看866

1.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 **高新区九兴大道9号2栋7楼1号

联系方式: 刘可 0313-****点击查看096

1.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可

电话: 0313-****点击查看096

1.8 投诉联系方式

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部门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 **省**市**区孔家庄镇民主街19号

联系方式: 0313-****点击查看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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