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推进**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及道路改造工程房屋征收工作,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公开选定一家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报名参选评估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
**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及道路改造工程已依法开展房屋征收工作,目前部分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存在争议,未能达成补偿协议。为推进剩余征收工作,拟对未达成协议的被征收户启动司法程序,需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被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价值、附属物价值、其他资产价值及相应的土地进行重新评估,为后续司法程序提供合法依据。
二、报名条件:
(一)取得法定评估备案证书;
(二)三级(含三级)以上备案等级;
(三)评估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本次选择评估机构接受联合体报名,以房地产土地估价资质为主;
(五)拥有专业的评估团队,具备充足的评估人员和丰富的房屋征收评估经验,能够独立、公正、准确地开展房屋价值评估工作。
(六)熟悉本地房地产市场行情及房屋征收相关政策法规。
三、报名材料:
(一)项目评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房地产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四)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身份证明;
(七)近三年同类评估业务报告3份(每年一份);
四、评选程序:
(一)报名截止后,****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小组,对报名的评估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
(二)组织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进行公开评选,依据资质等级、人员专业能力、业绩、信誉等因素进行评审,最终选定一家评估机构作为本次房屋征收评估机构。
五、其他事项:
(一)评估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在评估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参与本次评估工作的资格。
(二)本次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相关事宜,由****点击查看负责解释和说明。
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5月8日、5月9日、5月10日(周六不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五楼)
联 系 人:崔国安
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4926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