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合胜片区老旧街区更新改造项目(一期)

中山市坦洲镇合胜片区老旧街区更新改造项目(一期)

发布于 2025-09-12

中发改坦洲投审〔2025〕23号

**市****点击查看统计局关于**市坦洲镇合胜片区老旧街区更新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点击查看
贵单位报来“**市坦洲镇合胜片区老旧街区更新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86号)、《****点击查看政府关于印发**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等有关规定,****点击查看政府同意,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片区基础设施完善升级,优化升级街区公共空间,促进坦洲高质量发展,按照《****点击查看政府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点击查看政府投资类)的通知》(中府函﹝2019﹞99号)规定,结合《**市坦洲镇合胜片区老旧街区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报告、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等审查意见,同意建设“**市坦洲镇合胜片区老旧街区更新改造项目(一期)”,项目代码****点击查看,项目单位为****点击查看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坦洲镇坦洲村、联一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完善片区路网系统,拓宽街区配套道路约986米,改造街区道路4条约1891米;建设配套停车泊位150处,新增充电桩150台;同步改造10.3千米电力管网,6.9千米排水管网等;建设垃圾箱38个;同步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防设施、适老化设施、无障碍设施等街区配套公共服务基础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额24223.04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镇级财政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时,需按照中府﹝2020﹞86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文件的规定办理。

七、项目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5.167吨标准煤,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点击查看委员会令第44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发改资环﹝2018﹞268号)规定标准,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项目单位在设计和建设阶段,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市****点击查看统计局

2025年9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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