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栈桥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和县栈桥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8-05
马鞍****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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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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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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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栈桥工程(第二次)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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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栈桥工程(第二次)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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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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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291866.60元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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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省****点击查看**社区**北路169-2号黄加芳181****点击查看1086

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中标人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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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供应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准(评定)等级为钢质一般船舶(或钢质船舶制造)三级Ⅲ类及以上生产企业证明材料(网站公告截图等)或具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频发有效期内的钢质船舶建造适检条件评估报告(最大船长大于 30 米)。)船舶建造适检条件评估报告有编号页)

投标工期

60日历天

投标价(元)/费率(%)

289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加芳0555-****点击查看789)。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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