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采购宝安区车路云一体化与汽车产业协同发展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的公告

关于公开采购宝安区车路云一体化与汽车产业协同发展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的公告

发布于 2025-09-16

招标详情

深圳市宝安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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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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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关于推动“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推进**区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与智慧交通基础设施融合建设,构建轻量化、数据驱动的“车路云”协同发展路径,现根据工作需要,****点击查看**办公室拟公开采购**区车路云一体化与汽车产业协同发展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区车路云一体化与汽车产业协同发展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不高于60万元;

(三)采购需求:立足于**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优势、场景**禀赋和交通设施基础,为我区车路云一体化和汽车产业协同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服务,推动**区车路云一体化建设及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应用生态构建。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协助开展**区车路云一体化建设发展方向及策略研究,形成以信号灯、可变车道、待行区等信控数据上云上车为核心、适用于自动驾驶8大类车型真实应用场景的**区车路云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

2.探索交管信控数据服务上云上车技术路径,协助制定**区交管信控数据服务上云上车技术指引;

3.推进团体标准立项研究,协助编制**区信控数据上云上车技术标准;

4.协助开展**区汽车产业发展现状与路径研究,为**区汽车产业发展方向及配套实施政策的制定提供指导,支持形成未来3~5年产业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有关成果。

5.为**区车路云一体化与汽车产业协同发展提供专业建议。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五)项目成果:《**区车路云一体化总体规划》一份、《**区信控数据服务上云上车技术指引》一份、《**区信控数据服务上云上车技术标准》一份、《**区汽车产业发展规划(5年)》一份、《**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3年)》一份等;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

(二)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响应,须取得****点击查看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点击查看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点击查看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最多不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牵头人和参与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格式自拟,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投标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递交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简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提供)或****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提供)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均需附身份证复印件;

3.满足投标资质要求的承诺函和无违法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团队人员的相关职称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类似业绩合同证明;

6.项目服务方案;

7.项目报价文件,包含各项内容明细等。

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附件3)。投标时需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证明材料。

(1)投标供应商如实提供所述人员最近一个月(含报价当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如所述人员的社会保险未由投标供应商缴纳,亦须提供相应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2)投标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3)若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4)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6)若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无法提供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官方通知证明(或官网公告截图)。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一式四份),因未胶装成册造成的文件损坏或丢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后果;

3.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密封日期和投标单位名称;

4.投标文件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自费,投标人所递交相关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四、评标定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采购项目评分细则见附件2)。

五、征集时间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请于2025年9月26日18:00前递交相关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通告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市**18区**二路104****点击查看党校综合楼8楼804室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18区**二路104****点击查看党校综合楼8楼804室

联系人:严女士,联系电话:0755-****点击查看1819

附件:1.**区车路云一体化与汽车产业协同发展技术支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

2.**区车路云一体化与汽车产业协同发展技术支持服务项目评分表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声明函


附件:

1.附件1:**区车路云一体化与汽车产业协同发展技术支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docx

2.附件2:**区车路云一体化与汽车产业协同发展技术支持服务项目评分表.docx

3.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docx

4.附件4:声明函.docx

附件(4)
附件1:宝安区车路云一体化与汽车产业协同发展技术支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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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声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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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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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宝安区车路云一体化与汽车产业协同发展技术支持服务项目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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