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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新店坪镇团木溪至报木溪连接公路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2-27
采购人(全称):****点击查看(甲方)
供应商(全称):****点击查看(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县新店坪镇团木溪至报木溪连接公路工程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县新店坪镇团木溪至报木溪连接公路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点击查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县新店坪镇团木溪至报木溪连接公路,起于团木溪村村部,止于报木溪村村部,全长3.491km,具体详见施工合同。
6、项目经理:戴志根(湘243****点击查看84525)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点击查看500.81元
合同金额大写:贰佰伍拾捌万叁仟伍佰元捌角壹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 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1 | ****点击查看 | / | 否 | / | / | 1 | 项 | ****点击查看500.81元 | ****点击查看500.81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中标人需在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进场,自进场后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日期为开工日期工期为 60 天。
合同履行地点:**县
合同履行方式:正确履行
四、付款方式
1、根据中标人投标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数量和单价计算的投标总价及投标函报价为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捌万叁仟伍佰元捌角壹分(¥****点击查看500.81元)。
2、中标人负责工程款支付和质量安全进度等工作。需按招投标及财政预算核定的税率向建设单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除外)。
3、为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每月25日计量,每次计量需达到50万以上工程量时予以计量支付,按当期工程计量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其中20%的工程进度款打入农民工工资专户(结算工程款资料清单以发包人的具体要求为准),余额部分按规定程序依法依规结算。工程****点击查看评审中心或县审计局的《工程结算审查定案通知书》进行付款。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预留工程结算总造价的3%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一年无缺陷或缺陷得到有效处置时结清(应扣除发包人代为支付的款项)。
4、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发包人和中标人需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实行三方监管,专户银行由发包人和中标人共同协商确定。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发包人有权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中标人需按规定如实上报农民工工资台账及相关资料。中标人如因报、多报、少报造成农民工工资多付或少付的情况,造成相关后果及责任的均由中标人承担。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12月25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共执参份、中标人执贰份、****点击查看政府、县交通质安站、县相关部门各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2月25日
合同签订地点:****点击查看
九、合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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