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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生态环境领域移动源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点击查看)要求,进一步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能力、有效应对污染天气,2025年**市需完成30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子标签安装及联网任务。
主要目标:机械流动性强、监管取证难,电子标签定位精度达5米内,可实现环保号牌、编码登记与排放信息一致性核查,满足机械信息误差<3%的要求。
主要建设内容:
(1)拟对已编码登记、领取环保号牌的在用30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电子标签装置及提供设备运维服务。
(2)建设地点:**市辖区内
(3)实现功能:电子标签集成GPS/北斗定位模块、RFID射频识别技术,可实时上传机械位置、工作状态等数据,支持与现有平台数据交互。
二、相关标准:联网终端相关协议应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车载终端》(GB/T32960.2-2016)等标准规范要求。
三、技术规格:3.1产品参数:
工作电压: | 9-32V宽电压输入 |
工作电流: | <200mA |
工作湿度: | 5%~90% |
工作温度: | -30℃~70℃ |
存储温度: | -40℃~85℃ |
通信模块: | 4G全网通 |
定位模块: | 北斗和GPS双模定位 |
水**位精度: | ≤2.5米 |
冷启动定位时间: | <3分钟 |
热启动定位时间: | <1分钟 |
备用电池: | ≥300mAh |
防水等级 | ≥IP65 |
3.2技术要求:
3.2.1需配备安装服务团队12人,配备运输车辆6辆,并提供相应车辆行驶证。
3.2.2提供30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位置信息监控数据;
3.2.3提供3000张流量卡(支持 4G 及以上网络)及 3 年的数据流量;
3.2.4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相应车载定位终端安装、联网调试及 3 年的数据应用服务和运行维护。完成监控设备安装、调试,位置信息数据上传至省管理平台提供所需要的管理信息;
3.2.5项目运行过程中,供应商应对提供数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信息进行核查比对,确保上传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3.2.6实时定位监控设备安装完毕后,现场录入设备信息,将设备号码与生成的环保号码进行一对一绑定,并进行设备联网测试,保证每台监控设备、位置等信息都能够上传至监控平台。设备不得对机械正常使用造成影响;
3.2.7供应商在工作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采用弄虚作假的方式完成项目,同时在安装过程中避免出现纠纷,供应商对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处理;
3.2.8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机械所有人签署《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定位监控使用承诺书》条款。
3.2.9联网终端应具有防拆除技术措施,确保终端未经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授权无法拆除。当联网终端故障或被拆除后,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激活驾驶员报警系统并应向管理平台按规定的通信协议传输发送拆除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应包括拆除状态、拆除时间和定位经纬度信息。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4.1履行合同的时间:
▲4.1.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3000台电子标签的安装调试及联网完毕(如因特殊情况,双方可以协商适当后延)。
▲4.1.2运维期:三年。
4.2履行合同的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5.1运输、保管及保险
5.1.1成交供应商负责供应所需设备及安装所需的零配件、材料等;
5.1.2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装;
5.1.3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5.1.4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5.1.5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送货及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5.1.6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设备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5.2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5.2.1成交供应商应将所需设备在正常寿命期内正常使用及安装调试所需的所有附件、备品备件等列明清单,并在交货时一并提交。
5.2.2运维期内,系统和设备维护与维修所需的各种零配件,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5.2.3运维期后,当采购人维护或维修设备及系统所需的零配件,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派专业人士进行维护或维修。
5.3质量保证
5.3.1本项目运维期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运维期内所有设备维护要求上门服务。
5.3.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3.3运维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或维修。
5.4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5.4.1本项目的安装调试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4.2成交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设备提供全面的7×24小时的技术服务与支持。
5.4.3培训: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培训采购人指定的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5人次以上,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并能进行一般的运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5数据有效性要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电子标签数据有效性的标准规定进行判别。
5.6软件版权要求:系统软件、通用软件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软件的版权属于采购方,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供应商须保障平台正常运行,对于平台运维服务期内的升级改造提供无偿的技术支持。
5.7保密要求: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须签署保密协议。对于数据泄露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并按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8安全要求:项目现场施工及所提供的设备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规定及行业要求,未按相关规定或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车载终端安装应避免改变车辆本身的电气结构与布线,不能因为车载终端安装而影响车辆、人员安全。
5.9备份要求:为确保数据安全,成交供应商须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在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使其能够快速恢复正常运行。
5.10培训: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开展现场培训,培训2~3名操作人员(培训内容:包含设备功能、安装、操作、维护等内容), 直至采购人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各项功能。采购人配合成交供应商在用户处的调试。提供全套说明书并包括简易的中文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
5.11成交供应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与项目实施相关的纠纷,以及服务范围内所有法律纠纷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采购方配合成交供应商,所有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对此项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5.12采购人协助成交供应商组织拟安装非道路移动机械并配合完**装、联网、验收等工作。
六、验收标准:6.1验收主体:采购人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严格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执行。
6.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采购人认定项目达不到验收要求或因故不能如期验收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回复供应商。
6.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批验收
6.4履约验收程序:****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6.5履约验收的内容:
本项目按照一般程序进行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6.5.1技术履约验收内容:产品技术参数、性能、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
6.5.2服务履约验收内容:安装、培训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
6.5.3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供货,并完成与省市平台联网。
▲6.5.4项目验收:采购人每年组织一次验收,供应商需确保所有设备正常运行,如有设备遗失或损坏,供应商要负责补齐或维修好。
6.6履约验收标准:
6.6.4技术履约验收标准: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设备进行使用性测试。测试过程中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7.1服务及商务履约验收标准:按考核办法执行(具体详见附件)。
6.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6.7.1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6.7.2采购人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标准、计量标准及相关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投标产品均需由获得相关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采购人有权拒付不合格产品的费用,并可终止合同执行。
6.7.3因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6.7.4履约验收不通过的,允许供应商自行整改,整改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7.1因时间紧任务重确保安装进度供应商应根据****点击查看**车行业现状、污染治理难点、污染治理建议等方面提供相关方案,并提供相关的实施方案、指导安装的实施方案。为确保项目按时完成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运作、安装、运维项目能力未能依相关要求完成的项目影响进度后果负责。
7.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认真阅读相关内容熟悉行业、确认有能力组织车辆安装、完整的实施计划。
7.3参与报价的供应商熟悉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及能力建设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能力专业技术能力。。
7.4恶意竟价者,经査询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采购人将上报有关部门进行系统处理。
7.5供应商要负责本次标的的3000套设备的3年运维服务。
7.6为确保运维服务质量,供应商需派遣2名技术人员驻点服务,采购方有需求是必须提供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服务。
7.7承诺中标后3天内提供全部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方或供应商在**的仓库。每晚一天供货,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累计扣除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如30天内无法完成,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7.8结算方法
7.8.1付款人:****点击查看(国库集中支付)。
7.8.2付款方式: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的40%,运维第1年结束后支付合同款项的30%,运维第2年结束后,乙方需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款项10%的履约保函(为确保第三年的运维服务),采购人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函后支付合同款项的30%,运维期届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采购人退回履约保函。
7.9其他说明
7.9.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设备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运维期内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9.2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7.9.3成交供应商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确保一切人员、场地物资的安全。若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7.9.4为防止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组织系统对接测试,若成交供应商没有实际系统对接能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进行举报,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对于上述需求规定,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